服务

服务是以交通系统用户需求为中心,从系统用户角度描述了交通系统“应该做什么”,涵盖了对交通系统出行、管理、规划以及标准法规等方方面面的服务。交通系统服务集的定义可分为 服务域 、服务和子服务三个层次。

(1)服务域:代表交通系统中某特定应用领域,包含一个或多个具有相同目的的服务;

(2)服务:表示为交通用户提供一项或多项相似或互补的子服务;

(3)子服务:则是为交通用户提供的某一具体的功能,旨在提高系统安全性、可持续性、效率或出行舒适度等。

在总结和分析国际ISO和各国ITS服务集基础上,结合我国ITS发展现状和未来交通发展规划,充分参考已有服务集的共性特征以及本国交通发展特点,采用三层结构制定自主式交通系统的服务集。一级服务域在对中国2006年ITS服务集内容进行全覆盖的基础上,增加具有ATS系统特色的服务。二三级服务是对一级服务域的展开,均按照相关逻辑进行梳理与分类,以支撑不同技术水平下人与物的运输,同时保证ATS服务集的可扩展性。


服务域划分逻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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